北京华诚研修学院物业管理招生简章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日期: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掌握现代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熟悉物业管理业务和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基本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适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物业管理与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学生应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物业经营与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方面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能全面获取信息,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的操作计算机。毕业后能承担物业管理岗位的实际工作。
毕业生应当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1、热爱祖国、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良好的基本思想品德。
3、掌握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业务知识。
5、熟悉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了解物业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
6、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了解房屋构造,熟悉常见的房屋设备,能看懂建筑施工图、水、暖、电施工图,能绘制地形图、房屋的平面图等 。
7、获得物业管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员资格证。
8、掌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和数字计算能力,能正确撰写物业管理应用文。
9、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质,具有操作计算机进行各项管理的能力和利用工具书查阅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外文资料的能力。
10、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身体素质。
三、修业年限、培养模式及学业标准
1、学制三年,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专科毕业。
2、实行主辅修制及职业资格证制。实行嵌入式的培养模式。即实践教学和能力的培养嵌入到理论教学之中。
3、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和外语能力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方可毕业。
四、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物业经营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物业会计、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评估、物业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房屋构造与识图、物业管理法规、社区工作管理与服务。
五、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习:本教学计划规定物业管理业务实训、房屋构造与识图训练、房地产估价实训分别在第三、四、五学期共有四周专业技能训练实习。
2、专业实习:在三年修业最后一学期,学生在校内、外进行15周毕业实习。
3、毕业论文:学生在毕业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
4、社会实践:学生在每个假期进行一次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5、专业协会:学生自愿组成协会,系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指导教师,完成规定项目。
六、必要的说明
1、学生所学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都进行成绩考核。考核分一级考试、二级考试、考查,着重考核学生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修课和限选课,学生一次通不过者,需要重修,自选课学生一次通不过者,可以重修或选修其他自选课。
2、成绩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口试、开卷笔试、写课程论文、案例分析等方式,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凡60分以上(含60分)者给予课程学分,课程成绩应根据平时的学习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有实践技能的课程,考试成绩与实践技能训练成绩各占50%。毕业论文(调查报告)等环节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别记载,由指导教师系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凡及格以上,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给予毕业论文学分,修满总学分方可毕业。
3、学生除取得学业毕业证书外,至少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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